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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8月12日 星期四

    房企挪用“预售金”为何屡禁不止

    《 文摘报 》( 2021年08月12日   02 版)

        预售资金,是指买房人提前向开发商支付的预定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预付款等。按照相关规定,资金必须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合同载明的监管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开发企业不能随意支取。然而,一些房企竟能随意“进出”资金监管账户,甚至将资金挪作他用。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预售资金占到房企开发资金的三成以上,是地产项目融资最主要的来源。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保障购房者权益,防止因开发商卷款潜逃等行为致使项目烂尾。然而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地产商挪用资金已是行业潜规则。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为何管不住地产商?

        最重要的原因是,时至今日,对预售资金监管仍没有全国性统一文件,地方大多各自为政。而且监管尺度经常变更,行业过热了就收紧,经济下行时就放宽。过去几十年国内房价大幅增长,也让地方政府有所麻痹,认为房企即使有资金问题也能很快解决。那些烂尾或者跑路的开发商,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多元化投资,把钱挪到别的地方,才会资金链断裂。本本分分做房地产的,几乎没有亏钱的,地方政府认为开发商挪用资金只是因为短时压力。

        目前的监管办法也存在不足。一个普遍现象是,开发商的前期建设资金大部分由建设商垫付,在项目周期结束时才统一结算。于是有可能出现,开发商符合监管要求可以从银行支出专款,但并不会把钱支付给建设商的情况。

        伴随房地产“三条红线”的推出,开发商外部融资情况更加严峻,预售资金在房地产融资中起到了更重要的作用。2020年下半年后,已有二十余省市出台或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相关政策,内容主要集中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节点控制”几个方面。资本市场也对房企的资金提出更高要求,数家赴港交所上市的房企都未能顺利通过问询,出现“递交—失效—递交”循环。

        (《南方周末》8.2 徐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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