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10月,湘赣边界各县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宁冈步云山召开,在由毛泽东起草的大会决议案中提到:“过去边界各县的党,太没有注意宣传工作,妄以为只要几支枪就可以打出一个天下,不知道共产党是要在左手拿传单,右手拿枪弹,才可以打倒敌人的。”
严峻的斗争形势造就了井冈山时期“枪杆子”当“笔杆子”用的独特景象,以毛泽东、朱德创建的红四军为代表,红军宣传活动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方式在斗争中不断完善,成为该时期中国共产党根据地宣传工作开展的代表性工作机制,体现了鲜明的党性原则。
早在中共一大决议案中即提出:“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监督……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强调党对宣传工作的统一领导。然而在较长时间里,中央对宣传工作的指导多是提供纲领、确立方向,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主要依靠各支部、刊物自行发挥。宣传方面的各行其是给中央工作的部署带来不良影响,以至于专门发布《中央关于党内宣传派别问题决议案》,要求肃清部分地方党组织宣传工作中的非无产阶级意识和国民党工作方法残留。
在井冈山根据地,红军宣传工作受前敌委员会和军队党委(政治部)领导,以确保组织性与纪律性。除了如前文所述,军队宣传队伍建设方面由分散到集中,统归于政治部领导,在宣传内容方面也逐步实行宣传审查制度,要求“传单、布告、宣言等宣传文件,旧的加以审查,新的从速起草”。
围绕具体宣传内容,毛泽东还要求制定“红军政纲”等,进行统一。军队政治部在执行过程中,将统一拟定的标语内容编成宣传本(名为红军标语)发放给宣传员。在宣传任务执行过程中要求(军队)“达到一个城市,各连的宣传员由政治部或党代表分配宣传区域,并派人巡视以观勤惰。各连写的标语有标记不怕冒功或混淆,写错了亦易查出予以处罚,因此红军达到一个县城只要三小时,宣传工作可以普遍”。
在具体执行层面,红四军政治部将134条标语分为三种写法,对县城(大市镇)、县城市镇(大村庄)和行军途中需要刷写的标语数量和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对如何刷写提出了要求,例如:不要写草字、省笔字;慢一点,力求写得好看,不要性急乱涂;不要写错,不要遗漏字,一条标语写完须查看一遍才走;除各纵队政治部制定地方口号之外(红四军政治部规定,各纵队政治部于每到一地工作时,须制定几个适合当地需要的口号,即“地方口号”),宣传队不得自由创造新鲜标语;一律用毛笔写在墙壁上,不准偷懒改用纸贴等。在管理上,对宣传队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会进行检阅,确保宣传指令贯彻执行。
军事化管理下的红军宣传工作,与以往中国共产党的新闻宣传活动相比具有更高的组织性与纪律性,系统化的组织和严密的宣传纪律提升了红军宣传活动的效果,使其获得了根据地民众的支持。在井冈山斗争中,毛泽东将普遍的宣传规律与根据地的实情相结合,逐步完善军队开展宣传工作的制度与方法。宣传党的主张、服从党的领导、宣传工作是全体党员(官兵)的任务职责等理念也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建构的基本理念,共同构成了新闻宣传工作党性原则的基本内涵。
(《中国社会科学报》6.3 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