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江苏苏州一酒店发生坍塌事故。此次事故,让人联想到去年造成29人死亡的福建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国务院调查组报告认定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酒店为何成为房屋坍塌事故“重灾区”?这两起安全事故有无共性问题?如何查漏补缺、消除隐患……这一系列问题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企业深刻反思。
2020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明确9项整治方案,其中就包括“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城市建设安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明确各方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建筑物所有权人要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强化监督职责,健全省、市、县监管体系,避免酒店垮塌悲剧重演。
(《经济日报》7.14 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