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出台,明确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这是为了从社区治理层面破解城市化过程中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不足、社区保护不够的问题。
儿童主任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词。在很多地方的试点和实践中,都设立过儿童福利主任、儿童福利督导员等岗位,实质上都是在家庭和学校之外距离未成年人最近的地方,设立一个可以连接家庭、学校和社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角色。
现实生活中,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的家长外出务工,父母监护缺位,儿童多与祖辈共同生活,缺少足够的家庭教育和保护。社区儿童主任能够部分扮演家长角色,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解决家庭困难,重拾家庭温情。
留守儿童比其他未成年人更容易成为校园欺凌和网络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成为未成年人中的“易感”人群,根本原因是缺乏家庭的支持、保护和家长的监督,他们社会规范的习得和内化不够,儿童主任要帮助他们在家庭、学校和社区中习得社会规范,遵守社会规则,成为能够融入社会生活的有用之人。
此外,儿童主任还是国家政策的传递者。长期以来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成长和保护问题,但很多需要政策帮扶的家庭和未成年人政策知晓度不高,不具备独立申请的能力,国家优惠政策存在落地慢、落地难的问题。社区儿童主任是国家优惠政策的传递者,让国家和社会对未成年人的爱心和关心落到实处。
(《光明日报》6.15 田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