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以福利体系促性别平等鼓励生育
瑞典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瑞典每名女性平均生育1.67个孩子,略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旨在协调家庭和工作的带薪育儿假、公立幼儿园以及父母带薪陪护生病孩子等政策切实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首先,带薪育儿假是鼓励生育最主要的因素之一。1974年,瑞典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育儿假取代特定性别产假的国家。瑞典的父母在孩子出生或被领养后,都有权享有较长的带薪育儿假。
研究显示,具有一份稳定工作和体面收入的女性更倾向于成为母亲,而带薪育儿假体系的设计使女性可以更好地兼顾生育和就业,因而极大地促进了女性生育的意愿。此外,法律规定公司不得在产假期间辞退员工,恢复工作后工资不能低于产假前等等。
其次,在瑞典,孩子满一岁就可送至公立幼儿园,这使父母双方都能够尽快重归工作岗位。在父母的带薪育儿假休完后,法律规定,如果孩子生病,父母一方可以随时请假在家照顾孩子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
日本:立法保障育儿家庭权益
日本的生育焦虑至少已持续了30多年。1994年底,日本政府推出为期10年的“天使计划”,这是日本第一个举中央、地方、企业之力,全方位针对少子化及育儿综合对策方案。政府还推出了“紧急保育对策等5年事业”,以提高0至2岁低龄幼儿的保育院接收能力为中心,帮助女性减轻育儿负担,改善回归职场条件。
从2003年的小泉内阁开始,日本内阁里增设少子化担当大臣,专门负责协调推进有关少子化政策的落实。30年间,围绕少子化,日本先后推出相关法律10多部。包括《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下一代育成支援对策推进法》、《儿童·育儿支援法》系列法律等,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儿童及育儿家庭可以享有的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及所得税优惠等。
在国民反应最为强烈的生育经济负担方面,政府从生产和育儿两个环节,为生育孩子的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包括分娩补贴、产休补贴和育儿补贴。此外,日本对儿童实行各种免费政策,以减轻家长育儿负担。
(《经济参考报》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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