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之后,减贫形式会发生根本变化,其中流动人口的贫困问题值得重视。
流动人口贫困主要表现为:相对贫困,呈现“缺口贫困”,主要表现为城镇公共服务供给缺口大;“结构贫困”,主要表现为就业结构不优,抗逆力不高。由于流动人口文化素质普遍较低,就业竞争力偏弱,导致可供其选择的就业岗位类型受限、就业质量偏低,加之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大都处于价值链低端,缺乏核心竞争力,经营业绩波动大、风险高,流动人口极易陷入“结构性贫困”;“流动贫困”,突出表现为城乡户籍人口生活水平差距大,流动人口在流出地已达到现行扶贫标准,不属于贫困人口认定范畴;但在流入地所在城市,其家庭境况往往又会低于城镇低保标准,因“流动”而陷入“贫困”等特征。
流动人口“缺口贫困”的根源是制度缺失与断裂,对此,应尽快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失业救助对象,加快构建城乡一体救助体系;提升流动人口人力资本,提高就业韧性;探索解决流动人口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要正视和重视流动人口的失业问题,可将流动人口的合理布局问题与就业促进支持政策相结合,统筹考虑。流入地和流出地可通过有组织、有计划的就业机会创设、岗位需求信息精准投放等方式进行合作,实现供需有效匹配,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
二是推进就业制度的改革,促进非正式就业的契约化,加强对缴纳社保等劳动权益问题的监督,提高流动人口社保参保率和收入水平。
三是继续创新城乡一体救助体系,改革传统以户籍所在地政府扶持为主的帮扶方式,建立以“常住地”为基础的帮扶方式,推动社会保障、福利政策与扶贫政策法规、制度功能等方面跨区域衔接,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城乡统一范围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保障其能享受到无社会差别、无城乡差别、无地域差异、无歧视偏见的社会服务,推动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
原题:《流动人口相对贫困问题的解决路径探析》
(《国家治理》4.22 蓝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