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最高法等七部门印发《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座谈会会议纪要》,明确要充分发挥民事公益诉讼的追责功能,加大侵权人的违法成本;探索把惩罚性赔偿金纳入专门公益基金账户统一管理,用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近些年,随着监管体系的完善,食品安全的整体底线在提高,但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2017至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中,共提起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800余件,提出惩罚性赔偿金诉讼请求11亿余元。可见,惩罚性赔偿的力度虽然不小,但威慑力还有提升的空间。
此次会议向社会释放明确信号:食品安全大于天,任何敢于铤而走险的市场主体,都要付出惨痛代价。
(澎湃新闻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