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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6月03日 星期四

    遗产管理律师悄然兴起

    《 文摘报 》( 2021年06月03日   02 版)

        今年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明确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并对遗产管理人提出具体要求,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主体,将成为最主要的遗产管理人。

        作为较早从事财富管理与家族传承法律服务的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财富管理专业组负责人之一的薛京早在民法典出台前,就依据继承法做过很多类似遗产管理人的相关工作,并担任了一些家族创始人遗嘱的执行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论有无遗嘱、遗产多寡及有无继承人,继承过程都要产生遗产管理人这一角色。”薛京告诉记者,遗产管理人制度的诞生,与国民财富的积累与遗产范围种类、所涉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有关,为了实现国民财富的顺利传承,避免代际继承导致的遗产损失,顺利完成遗产分配、减少争议与诉累,遗产管理人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法律角色创设。

        对于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将承担哪些具体工作,深圳律协副会长尹成刚告诉记者,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将履行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等职责。

        对于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的优势,尹成刚十分肯定,他将之总结为:专业、中立、信用好。

        “遗产管理中,债权债务的处理、遗嘱效力的判断、继承份额的法律确定、继承手续的办理等,都需要运用大量法律知识。深谙法律的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有着天然的专业优势。”尹成刚介绍说,这主要体现在律师对遗产处理涉及的遗嘱形式、遗嘱效力的判断优于其他人员;对法律规定的遗产处理程序较为熟悉;对防止遗产毁损、灭失更具专业的法律技术;熟悉社会知识、心理知识、调解知识,能综合运用情理法解决遗产问题等方面。律师作为专业的第三方主体,有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比之由继承人本人做遗产管理人有“中立”“公正”的优势,信用度更是远超其他中介机构。

        (《法治日报》5.24 蔡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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