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一词在中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源自《礼记·大学》以及其中阐释的“大学之道”。其内涵不是指具体的学校,而是指“大学问”“为学”。中国古代有上庠、稷下学宫、国子监之类性质属于大学的实体存在,但不称为大学。
在中国土地上用“大学”指具体的学校,源于教会在中国创办的齐鲁大学等机构,词义来源于University的汉译。大学边界不清的现象自从使用“大学”一词指代学校后就存在。
1980年后,由于升格、合并等原因,中国大学进入了改名的高峰期,40年中超过80%的高校改名,并引发大学名称从内涵到外延的巨大变化。在此过程中,一些机构对大学名称不规范使用的现象频发。
改名频繁的内在动因在于当时中国高等教育处于外延扩张与发展阶段,尚未进入内涵发展阶段;其文化基础是对名称规范的意识不强,对曾经有较长时间文化积淀,带有特殊历史、专长、口碑的名称想丢就丢;其内驱动力在于偏向功利,什么名称能得到更大利益就改什么名称;加之社会流行“以名取校”的思维定势,只要拥有高大上的校名,不需要内在质量提升也可收获招生“红利”、行政级别的提升、教育经费的增长,各方都求之不得。因此,改名成了一些大学最快捷的发展方式。
频繁改名本身的不规范性引发对大学名称使用不规范的其他效应。比如,大学的边界不清晰,一些机构为了宣传自身,博得粉丝,获得客户,未经相应程序,也不具备相应条件,就自称为大学。又如,在高教机构内部出现名称使用打“擦边球”的现象,本来就是学院的却称为大学,本来就是专科的却称为学院,以此抬高自己。
近日,为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真正高品质的大学叫什么名称也不会影响人们对它的认可。只有当没有学校再把改名当作学校发展策略的时候,中国的高等教育才算整体进入了内涵发展阶段;也只有当人们对大学的内涵、品质、使命有了更清晰的认识,“野鸡大学”也不再有“客户”后,校名使用规范基础才能得以奠定。
(《中国科学报》5.25 储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