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杜绝电瓶车上楼不能一拖再拖

    《 文摘报 》( 2021年05月18日   01 版)

        四川成都某小区突发电动自行车在电梯内爆燃事故,造成5人受伤,其中还包括1名婴儿。稚子无辜,但更令人遗憾的是,事发后第二天,有记者走访发现,楼内至少仍有3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对此物业却称没有执法权限。

        显然,这一回应是在推卸责任。《民法典》明确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充电是电动自行车主刚需,封堵通道虽然最大程度降低了管理成本,但现实情况说明这样只会让车主们“各显神通”达到充电目的。要让“禁令”发挥作用,需切实回应车主的充电需求,疏堵结合,方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人民日报微信号5.12 徐之)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