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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27日 星期二

    如何看待平台经济的垄断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27日   07 版)

      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与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的共同作用有着密切关系。平台做强之后产生自增强机制,这意味着赢得竞争优势的平台容易凭借平台阻止市场新加入者的竞争,从而形成不同程度的“垄断”。

      对于“垄断”,有两种理解。一是这是市场竞争带来的,不应该加以干预,干预会导致低效率;二是既然是垄断,那么政府就应该干预。

      由于平台经济是新生事物,即使是政府要干预,如何干预才是有效干预,也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从理论上说,只要竞争的可能性存在,只要市场没有竖起篱笆,只要新的市场主体有进入的可能,那么这样的竞争就不应该干预。但是,现实如果遵从这样的原则,那么已经存在的平台,就可以利用其市场优势,攫取尽可能多的超额利润,结果让其他生产者或消费者付出更大的代价,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国民经济循环。

      主张政府不应该干预者,看到的是,政府干预会影响市场活力的竞争。但既然现实不能令人满意,那么政府干预是必然的,政府应该建立非对称竞争机制,让新来者有可能进入市场,并展开有效的公平竞争。总之,必要的政府干预不可或缺,关键是如何有效干预。

      (原题:《专业应对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

      (中国网 3.18 杨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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