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型城市”,这一概念萌芽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对人口流失和城市衰退等问题的关注,后由两位德国学者在鲁尔转型研究中正式提出。伴随着21世纪初美欧房屋止赎和债务危机的发酵,“收缩型城市”的使用语境不断扩展,也指那些长期难以逆转低迷发展势头、人口不断流失的城市。当时,这一现象被视为城市发展历程中一个短暂可逆的局部现象。但多年下来,欧美收缩城市治理效果并不显著,而“收缩”又如传染般继续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蔓延。
回到中国的语境中,当一些大城市、都市圈不断扩容时,一些市县正向着另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滑去。个别城市出现的“空城”“鬼城”“空心化”等问题,正是收缩现象比较激烈的呈现。笔者研究中所测得的中国“收缩型城市”,基本对应着三种类型:以东北城乡为代表的整体性收缩、以东部外向型工贸城市为代表的局部性收缩,以及大都市外围的中小城镇为代表的依附性收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收缩型城市”并非贬义词,应将其作为一种需要我们去适应的新现象和新机制来对待,转变“为增长而规划”的传统执念与价值取向,将“收缩”更多看作一种转型的机遇,积极制定有效的适应战略。
对于城市发展而言,应以“网络联系论”更新“城市规模论”,转变传统“做大规模”和“盲目扩张”的思路,在双循环新格局下,立足实际分析城市所处的生产网络位置和城市网络分工,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条件下构建兼顾“内、外”部联系的网络式发展范式,做到精明发展。
此外,需积极应对收缩型城市的棕地(注:被遗弃,闲置的前工业和商业用地及设施)和空地治理,并与生态系统服务联动改善,发展“绿色空间存储”为城市再开发储备土地,用绿地为收缩型城市提供生态系统服务。
(《光明日报》4.1 吴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