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30日起,北京市实施“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主要有3种途径:参加网上学习、现场学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
新政引发强烈关注。此前,四川、河南等地已尝试此类举措,受到司机欢迎。
但制度的善意不能被滥用。减分不是加分,学分也不能预存,即减免记分是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这意味着,减分绝不是给交通违法开绿灯。而且,交管部门表示,有7种情况,驾驶人不能申请“学法减分”。
该减的通过学习可以减,释放的是法律温情;不该减的坚决不能减,彰显的是法律刚性。值得一提的是,学法减分措施的实施,对“买分卖分”黑色产业链将是一记无形的重拳。
(《北京晚报》3.31 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