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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

    信任是慈善事业的核心

    《 文摘报 》( 2021年04月06日   07 版)

        慈善在社会建设与发展中具有缓解社会矛盾和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因此近年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为慈善事业提供了无限的发展空间,网络筹款已经成为慈善组织的主流筹款方式。但是,网络慈善的运行尚存在一定的改进空间,比如监管力度不够、运作规范有待加强、捐赠者的信任容易被消解等,这些现存的问题都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信任危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信任是慈善事业的核心,其体现了捐赠者与慈善组织的本质关系,而捐赠者信任慈善组织是其捐赠意愿与行为的决定因素。

        当慈善组织不关注捐赠者或者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时,就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例如,慈善组织将善款用于组织成员的个人利益,或者与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相悖,抑或将善款挪作他用等。机会主义还与欺骗行为密切相关,如隐藏、披露不完整或扭曲有关受助人的信息,有意识地误导他人,机会主义行为给捐赠者带来负面情绪体验,抑制了其信任生成,显著影响了其对慈善部门的信任。

        因此,必须打造政府—行业—社会全方位的监管体系,实行政府监管、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行业监察和社会监督,充分将国家权力、社会权力和公民权利相结合,发挥政府监管、行业监察和社会监督无缝衔接的特点,营造慈善组织机会主义行为无空可钻、无处可遁的环境,最大限度减少捐赠者因风险认知产生的负面情绪影响其信任生成。

        (原题:《探究网络慈善捐赠信任内涵及其监管体系》)

        (《中国社会科学报》3.3 陈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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