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人民银行系统部分直属企业中,“密薪制”被个别领导干部异化为个人特权和内部控制的工具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纠治。目前,系统内发现的有关案件均被查处,违纪违法所得已全部退回。
“密薪制”是源自西方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包含“薪酬体系公开、程序民主集中、个人工资保密”等方面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银行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推进,但不收敛不收手现象时有发生,尤其在限薪后,一些高管由于年薪有较大幅度下降,对‘密薪制’打起歪主意。”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说。
从查处情况看,有的借“密薪制”谋取私利,先给自己“亲信”多发奖金,后又通过索要或通知到消费现场“买单”等方式将多发的奖金“回收”;有的将薪酬分配作为维系小圈子的“筹码”,奖金只给“圈里人”;有的把“密薪制”作为对抗监督的“挡箭牌”,面对各种巡视、检查时,动辄以“密薪制”为由,拒绝提供薪酬情况。“‘密薪制’被选择性执行,成为少数人谋取私利的工具,产生寻租空间”。
(《中国纪检监察报》3.18 陈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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