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其中的奥秘之一是,我国建立起具有弹性且开放的城乡关系。随着“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政策推进实施,越来越多农民通过进城定居分享现代化成果。农民是城市建设者,也是城镇化的受益者。
继续推进城镇化是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在打破城乡体制分割,实现城市向乡村开放的同时,我国逐步建立起保护型城乡关系。一方面,国家每年向农村转移万亿财政资金,实现“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另一方面,政府对于资本下乡采取了限制政策,要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限定在产前产后环节,避免下乡资本与农民争地争利。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仅存在城乡差距,而且存在明显的东中西地域差距,并因此造成乡村发展的内部差异。总体上看,我国乡村分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和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两类。乡村振兴需结合地区差别分类推进。
沿海发达地区的城乡关系紧密,部分地区形成“大城市带动小农村”格局,这类地区的乡村受城市辐射,具有一定的经济开发机会。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沿海发达地区部分资源禀赋优越和交通便利的村庄,可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与之形成鲜明区别的是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以农业为主,乡村人口流出,与城市距离较远,这类地区的乡村振兴,应定位于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
目前乡村存在的重要问题是,中西部地区乡村空心化带来农村文化溃败。农民在物质生活快速改善之后,面临着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困境。对此,应开启以农村老年人为主体、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基础、以乡村熟人社会为根基的农村互助养老体系建设和文化建设。
(《北京日报》1.11 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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