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厦门人李安龙通过网络,从国外购买了一把形如枪支的4厘米长的金属制钥匙扣挂件(下称枪形钥匙扣),并委托他人进行仿制、售卖。2018年7月31日,李安龙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分局逮捕。2020年12月15日,“枪形钥匙扣”案件一审开庭,历经三天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布判决结果。
这一案件曾在2018年引发过一轮对枪支鉴定标准的争论。近年来,我国采用“测定枪口比动能法”,非制式枪支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有专家表示,这一标准是近些年来不少涉枪案件中,当事人坚称是“玩具枪”而司法机关却认定为“枪支”予以刑事追诉的争议根源。专家认为应该根据实际的致伤力大小、是否存在主客观故意等因素来具体判断。
据鉴定报告,枪形钥匙扣长度为4厘米。李安龙曾向好友张万展示过仿制的枪形钥匙扣,“个头很小,只有中指一半长,扳机可以摁动,摁下去有摔炮一样啪啪的响声,尾部还带着钥匙环”,张万说。有时,李安龙还会将摔炮中的火药拆下来,做成自制“子弹”,免费送给买家。
经中国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枪形钥匙扣是以火药为动力的自制袖珍转轮手枪,属于非军用枪支,枪口比动能均超过1.8焦耳/平方厘米,具有危险性。2019年4月3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买卖、邮寄枪支”等罪名,对李安龙等人提起公诉。
在三天的庭审过程中,枪形钥匙扣的鉴定细节成了各方争论焦点。
律师首先对枪形钥匙扣的尺寸问题提出了质疑。律师认为,公安部《枪支主要零件及性能特征明细表》规定,枪管内孔直径应符合4.5、5.6、6、7.62、9、11、18.4毫米等常用制式枪支口径标准尺寸特征,因此,枪管内孔直径最低应为4.5毫米,但涉案枪形钥匙扣内孔直径仅为2毫米,不在明细表规定范围内,因此不应该被认定为枪管。
但出庭鉴定人、中国刑警学院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员于邀洋认为,该明细表对枪管内孔直径的规定只是举例,后面还有一个“等”字,因此枪管内孔直径也可以低于4.5毫米。
除了内孔直径,枪口比动能鉴定过程也存在争议,这是枪支鉴定的一个关键点,能直接体现枪支的杀伤力。然而,由于枪形钥匙扣尺寸太小,难以对其进行较公允的测试。
而李安龙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始终认为“那就是个钥匙扣,是个玩具”。
通过李安龙妻子出示的讲解视频可以看到,涉案枪形钥匙扣设有挡板封死弹孔,要想填装子弹,需要卸掉螺丝,将钥匙扣拆开,取掉实心鼓轮。“没有(真正的)枪支需要整个拆散才能填装子弹,这一结构说明产品设计之初就不是用来射击的。”李安龙代理律师杨卫华说。
近年来,刘大尉走私武器案、天津赵春华气枪案等数起案件都曾引发人们对枪支鉴定标准的讨论。中国刑警学院痕迹检验技术系副主任吕晓森表示:“对于舆论认为我国枪支认定标准偏低的问题,不能仅仅比照一个参数,还要看到各国的社会治安环境、枪支使用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吕晓森表示,他曾见过不少持枪杀人现场,近年来,杀人案件数量确实大幅度减少,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变,也应该是枪支认定标准调整的考量因素。
(《新京报》2020.12.25 马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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