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率是科研领域评价学术价值的一把重要的尺子。当下,有个别大学与科研机构甚至直接出台奖励政策,鼓励引用同一个学校或者单位同事的论文,以提高学校或某科研机构整体的学术声誉,则是对规则的功利化利用。
评职称看论文,于是就有一些教师制造出一堆没有价值的论文,甚至是雇佣第三方不顾廉耻地定制论文。专利一度作为科研效果与成绩的一部分,于是专利就井喷了,大量没有实际意义的专利多如牛毛。
表面上是我们评价尺子出了问题,过于重视一些数字评价了,才有了“四唯”“五唯”的问题,但我想更进一步追问,我们为什么会喜欢用数字评价?难道大家都很傻?
肯定不是,首先是因为诚信。诚信文化的缺失,导致我们不相信定性评价,更喜欢用定量评——数字来衡量,认为数字评价一定能够实现公平。然而,只采纳数字评价,功利文化就开始上阵了。
学术诚信是整个社会诚信的一部分,不可能独立存在。因此,学术诚信的建设,需要从每一个人的诚信上下手。
诚信文化难道是人性的优势?不是,是严惩重罚出来的。撒谎和作假成本太高,大到你无法承受,让你不敢越雷池半步。就如法律的意义,是靠威慑实现的。如果我们一些教授、科研人员一旦被发现有学术不端或学术舞弊,不仅是被开除、停职,而且一辈子不得从事教师与科研工作,丢了饭碗,他还敢吗?
我认为,只有从根本上解决诚信的问题,才能顺理成章地建立学术诚信的风气;只有以最严格的措施惩戒学术道德失范者,才能切实捍卫科研诚信的生命线。
(《中国青年报》12.25 陈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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