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首轮“双一流”建设的“收官之年”。五年前,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作出新部署,将“211工程”“985工程”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等重点建设项目,统一纳入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即为“双一流”建设。
与211、985工程最大的不同在于,“双一流”建设最初就明确以5年为一个周期动态调整,但并未明确具体调整规则。首轮建设高校名单本身就不由高校自主申报,而是由专委会根据一些指标遴选。
虽然并未采用明确分层评价,但专委会成员透露,此次评价体系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不给大学排名。考纲可概括为“1、6、3”原则。
“1”指的是党的领导和治理体系改革、治理能力建设。作为基础性要求,要求高校递交报告时,写出坚持党的领导,在治理体系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另一方面,检查高校在这些方面有无负面清单,是否出现重大失误。
“6”即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合作六个方面。
“3”指的是总体建设水平、成长提升度和可持续发展三个维度。
六个考察方面中,人才培养占据首要地位,这也是过去大学评价相对忽视的一环。
(《南方周末》12.3 贺佳雯 王鹏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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