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众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增强,文博热不断升温。一些地方却趁着这股热潮打起了文物的“歪主意”。
地处南方的巍峨“长城”、不在陕西的“兵马俑”军阵……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规模庞大的复建仿建文物,仅山寨版“天安门”就多达十余处。其中不乏粗制滥造、讹传历史者,却借假生财,甚至打着真文物的名号建成景点吸引游客。
山寨文物还迈出了国门。2017年,欧洲某国举办展览,称“引进了170座兵马俑全尺寸复制品”。律师表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对秦始皇兵马俑保护负有国际法上的义务。对兵马俑的复制行为破坏了兵马俑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同时也违反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不少山寨文物造价高昂浪费巨大,破坏了当地原有的自然与文化风貌。溪霞怪石岭生态公园的“长城”全长超4公里,建设耗时五六年,投资超1亿元。
有的仿建文物引发来自海外的法律诉讼,影响国家形象。河北省一处创意园曾建山寨版“狮身人面像”,因埃及文物部门的强烈反对而被拆除。
一些仿建文物因粗制滥造,对历史文化进行错误解读,造成不良文化影响。文化遗产不仅是传播历史知识、文化知识的重要资源,更是一个民族千百年来所积淀的文化自信和审美品位的体现,粗制滥造的仿制品因信息失真,恰恰扭曲了这种历史传承。
“虽然可以节省一定的设计费用,但从经营状况来看,大部分山寨景区的热度只是昙花一现。”江西财经大学江西旅游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曹国新说。
曹国新指出,当前我国的旅游资源产权制度尚不完善,风景名胜区外观设计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也不够健全,这是山寨文物频现的原因之一。还需完善文物仿制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细致、可操作的实施细则,解决文物保护执法中遇到的现实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在景区开发审批过程中加强指导,避免丑化、异化文物,外观设计经第三方专家团队评估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意见。通过建立景观仿制授权机制,健全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保护文物原真性。
(《瞭望》11.23 杨一苗 陈毓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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