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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文史微观

    《 文摘报 》( 2020年11月17日   07 版)

        唐宋转型与碑志文创作

        碑志文是我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应用文体。中唐以来,士人的主体身份和文化心理身份发生了变化,这影响到碑志文的创作。初盛唐朝廷选拔撰碑文者多注重文词之士。殆至宋代,碑志作家的主体身份发生了变化,宋人有意突出自己的史臣而非词臣身份。

        唐代词臣碑志文写人记事颂美铭功,多铺排罗列,行文议论抒情,气势凌厉,形成雍容和雅的风貌。宋代士大夫群体作为文化主体力量,反对碑志创作虚妄的铭功颂美之笔,倡导史家直录的独立精神,追求写人记事的真实准确。

        (《光明日报》10.26 徐海容)

        小廉不修大廉不可得

        中国古代统治者在人治反腐的同时,也注重思想反腐。“廉”,最初指官员应具有的品德之一。从西周开始,统治者十分重视对官吏“廉洁”的考核,《周礼·冢宰》提出考核官吏政绩要注重“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辨”。春秋时期晏婴首提“廉政”概念,指出“廉者,政之本也”。孟子认为“廉洁”就是不取身外之物、不贪不义之财。法家代表人物管子认为,“国有四维,即礼、义、廉、耻”“欲民之有廉,则小廉不可不修也。小廉不修于国,而求百姓之行大廉,不可得也”。

        (《湖南日报》10.31 唐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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