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从小为子女定娃娃亲”“父母为了儿子早成婚,领养其他家庭女孩作为‘童养媳’”……近日,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多部门发文破除婚育陋习的通告引发热议,通告中的“童养媳”“娃娃亲”字眼,让不少人难以置信。许多网友表示“第一次听说”,甚至调侃:“是我们村不够穷?还是山不够深?”
需明确的是,领养女孩作为“童养媳”,涉嫌非法收养,甚至构成拐卖幼童。这些被剥夺合法权益和自由意志的女孩,有的因为家庭重男轻女,故而被提前送人或缔结婚约。类似现象究竟在当地以何种程度、何种范围地发生和存在?到底是个别案例,还是封建陋习顽固难除?需要相关部门披露更多信息。
今年,广东茂名留守少女顽强抗婚的新闻,使人唏嘘不已。如此案例告诉我们,“童养媳”“娃娃亲”现象虽然在绝大多数地方已熄火,但陋习的新变种、落后观念的残留物,依旧在某些地区、某些人群中隐秘存在。
围绕婚育的不法行为、陈旧陋习,背后都有贫困的影子。根除造成婚育陋习的社会因素,诸如完善教育、革新观念,除了战胜贫困,也有助于吹散落后观念阴霾、播撒健康的婚育观念。
(《中国青年报》10.28 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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