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以身试毒”检验新冠疫苗效果可行吗

    《 文摘报 》( 2020年10月20日   03 版)

      为加速新冠疫苗研发,英国政府拟开展全球首个新冠疫苗“人体挑战试验”,参与试验的志愿者将在接种候选新冠疫苗后,被人为地感染新冠病毒,并进行隔离观察,以检验疫苗效果。这项试验有望于明年1月正式启动。其学术领导者是英国帝国理工学院。

      在疫苗研发中,一般方案是通过3期临床试验评估疫苗有效性,为何新冠疫苗研发要考虑“人体挑战试验”这种非常规的研究方法?一些专家认为,目前全球的病毒感染速度使疫苗研发成为一项极其紧迫的任务,而“人体挑战试验”可以大幅提速疫苗研发进程。

      “人体挑战试验”的历史可以追溯至1796年,当时的疫苗研究先驱爱德华·詹纳为8岁的詹姆斯·菲普斯接种了活的牛痘病毒,这种冒险的方法使这个小男孩获得了奇迹般的免疫力。此后,这类“以身试毒”研究在开发针对伤寒、霍乱和疟疾等传染病的疫苗和疗法,以及了解人类免疫系统如何应对流感等病毒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虽然有过许多先例,“人体挑战试验”仍是一种有争议的试验方法,“以身试毒”的志愿者需要承受一定的健康风险。实际上,美英科学家就在新冠疫苗研发中实施“人体挑战试验”开展讨论或进行呼吁已持续数月。     

      科学家们认为,“挑战试验”是在志愿者知情同意、研究风险最小化以及受试者“基线感染风险(在正常生活中感染风险)”较高的背景下实施的,作为应急响应的需要,它不侵犯受试者个人权益,而是兼顾个人权益和全球公共卫生紧急状况后做出的选择。

      针对科学界相关讨论,世界卫生组织5月发布《新冠病毒人体挑战研究伦理可接受性的关键准则》,强调必须按照“最高的科学和伦理”标准开展新冠疫苗“人体挑战试验”,至少须遵守8项伦理准则,包括试验要有强有力的科学依据,以公众、相关专家和决策者共同参与协商的方式获得信息,研究者、出资方、决策者和监管机构之间密切协调,确保受试者筛选标准能限制并最小化试验风险,须经过独立委员会审查以及履行严格的知情同意程序等。

      (《燕赵都市报》10.12)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