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20年09月17日 星期四

    彻底刹住准司法权腐败歪风

    《 文摘报 》( 2020年09月17日   02 版)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广州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将原本3000元的亲子鉴定费涨到8000元之后,就能直接邮寄血液样品,把不是亲子的鉴定成亲子,最终,正规司法鉴定机构成了贩婴帮凶。9月11日晚间,广州市司法局对此做出回应,针对这一情况启动调查程序,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16年,司法部办公厅发布文件明确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在机构内提取检材;当事人确有困难无法到场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派至少二名工作人员去现场提取检材。这是因为鉴定必须对样本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是邮寄样本,根本就没有办法确定样本的真实身份。但是,新闻报道中有合法资质的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却直接对邮寄的血液样本做了所谓的“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虽然不是公权机关,但本身依法承担“准司法权力”,也可能涉及司法腐败问题,而且这样的“准司法权”腐败更为隐蔽,也更骇人听闻。

        2005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其中明确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公安机关内设的鉴定机构也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这给了司法鉴定市场化的良机,但一些司法鉴定机构为了牟利而不择手段,甚至忘却了初心。

        近年来,司法鉴定、公证以及仲裁等准公权领域的腐败不少,甚至已经到“疯狂不掩饰,给钱就办事”的地步:从“以房养老”骗局背后的公证乱相,到被最高法叫停的、充当“P2P公司法务部”的先予仲裁机制,再到这次充当贩婴帮凶的假司法鉴定,这些“准司法机关”及人员,虽然很多不是司法官员,甚至有的就是私营公司,但是依国法他们手握事实上的准司法职能,那就要接受最严格监督和约束,不能让他们游离于监管之外。

        对司法鉴定人员“给钱就办事”、违法出具鉴定意见的行为,必须上升到打击司法腐败、整肃司法队伍的高度,对其中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不能止于业内行政处罚了事,这样才能惩一儆百,彻底刹住准司法权腐败的歪风。

        (《新京报》9.12 沈彬)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