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法》自明年9月1日起施行
近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契税税率将维持不变。契税法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为体现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增加对非营利性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免征契税等规定。
(《人民日报》9.7 柴今)
深圳“信用审批”实现“即办即得可追溯”
近日,深圳市人社局出台《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通过“申请人事前自主承诺、审批人员事后监管、虚假申报撤销审批决定并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实现业务申请“即办即得可追溯”,首批4个“信用审批”试点事项将于9月初陆续上线。“信用审批”改革是将传统的事前审批转变为事后监管。
(《工人日报》9.7 刘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