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正式发布19号令《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可以说,科技部出台这样一个文件,即便有些措施暂时不能落实,但至少能起到警醒的作用。
科研活动与工业生产截然不同,不是每项科学研究都必然成功,试图按照计划方式获得科研结果,很容易导致学术不端。要改变这种现象,就不能用从工业模式下抽象出来的过程管理来管理科研活动。
用纯行政的思路来解决科研、学术的问题,相对困难,有时候看起来是个制度问题,其实是个引导和缺位的问题(当然制度至关重要,但制度不能包治百病)。我认为,想要真正提升科研道德水平,实现学术风气的清明,除了基本的法律条文和政府规定,关键还是要发挥学术共同体同行评议、同行监督的力量,因为科研的真伪只有同行才明白,甚至连同行有时候都会犯错。
同行有时都闹不清楚,普通大众那就更只能听风就是雨了。这使得基础研究处于非常苛刻和急功近利的氛围,因此才要充分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很多时候,发生学术不端的争议以后,学术共同体都是缺位、沉默不语的,大家都不愿意得罪人,也不愿意承担责任,都等着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行政部门按照行政思路来处理,不符合科研尤其是基础科研的实际情况。
由于许多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短期内难以验证,其价值判断还是要靠同行评议,让学术问题回归学术。相关部门如果要进行处理,也应该在同行评议的基础上酌情处理。
总之,对于违法者要依法追究,减少外界包括行政部门对科研人员的干扰,以学术共同体为主协调科研内部事务。
(《中国青年报》8.20 李志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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