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贤官的“为政第一课”,可以发现一种最关键的东西:悯民之心。
北宋雍熙元年(984年)下半年,王禹偁被派到长洲做知县。当时,他面临的形势极其严峻。长洲是七年前才归宋,百多年来土地兼并极其严重,政府一点儿也不体恤老百姓,贫者耕种的土地虽然低劣,仍然要缴很重的赋税,一遇灾荒,老百姓就得吃草根、树叶甚至卖儿卖女。还有一件事同样要命,长洲人缴纳皇粮时,得将本县钱粮转运到他州,押运的劳役、运费等等概由本人负责。
雍熙二年(985年),北宋王朝准备第二次北伐,向全国州县摊派军费,长洲自然也在其中。这一年长洲遭灾,庄稼普遍歉收,缴纳正常的赋税尚且极其困难,何况多出来的军费。赋税是层层压下来的,上面千根线,知县一根针,县里的差役习惯地按早年的法规行事,一是强行收税,二是将不能交税的农民抓进县衙,每天都要抓数百人,抓了就严刑拷打,许多人被打得血肉模糊、目不忍睹。得知此情,出身寒门的王禹偁内心非常不是滋味。他当即作出两个决定:一是向上级申请将本县钱粮就近运往本州,此事顺利办成了;二是大力制止小吏们抓人、打人。接着王禹偁做了一个工作,他让小吏统计本县全年钱粮赋税任务及亏欠情况,得知本县总共亏欠17000贯(约合人民币340万元)。摸清了底数,王禹偁告诉民众:自己将以知县的名义去找长洲富商借低息贷款,希望民众用心种地,来年再好好归还。历尽艰难,王禹偁最后借到了这笔钱,他立即购买白米,组织民众将其运到了指定地。顿时,长洲民众感动得涕泪满脸。
官员认真上“为政第一课”,有利于社会的和谐。民众一般都是讲理的,官员为政一方,是否真心为他们着想,是否干了实事,他们一清二楚,官民关系好不好,从来不是取决于老百姓是否刁钻,而是决定于官员在关系民众基本权利和正当利益的事情上是否守住了正道,体现出了应有的人性温度。
(《北京日报》8.3 游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