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乔治·奥威尔
在下缅甸的毛淡棉,我遭到很多人的憎恨——在我一生之中,我居然这么引起重视,也就仅此一遭而已。我当时担任该市的分区警官,那里的反欧洲人情绪非常强烈。作为一个警官,我成了明显的目标,他们总要捉弄我。在足球场上,会有个手脚灵巧的缅甸球员把我绊倒,而裁判(缅甸人)会装着没瞧见,于是观众就幸灾乐祸地大笑。这样的事发生了不止一桩。到了最后,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年轻人揶揄嘲笑的黄脸在迎接我,待我走远了,他们就在后面起哄叫骂,真叫我的神经受不了。
那时,从理论上来说——那当然是在心底里——我完全站在缅甸人一边,反对他们的压迫者英国人。至于我所干的工作,我是极不愿意干的,这种不愿意的心情非我言语所能表达。我当时很年轻,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不得不独自默默地思索着这些问题。有一天发生了一件事,这本是一件小事,但它使我比以前更清楚地看到了帝国主义的真正本质——暴虐的政府行为处事的真正动机。
有一天清早,镇上另一头的一个派出所的副督察打电话给我,说是有一头象在市场上横冲直撞,问我能不能去处理一下。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是我想看一看究竟,就骑马出发了。我带上了步枪,那是一支老式的0.44口径温彻斯特步枪,要打死一头象,这枪太小了,不过我想枪声可能起到恐吓作用。一路上有各种各样的缅甸人拦住我,告诉我那头象干了些什么。这是一头发春的驯象,它本来是用铁锁链锁起来的,发春的驯象都是如此,但在头一天晚上它挣脱锁链逃跑了。唯一能在发情期制服它的驯象人出来追赶,但奔错了方向,已到了要走十二小时的路程之外,而这象在清早又突然出现在镇上,踩平了一所竹屋,踩死了一头母牛,撞翻了几个水果摊,饱餐了一顿;它还碰上了市里的垃圾车,司机跳车逃跑,车子被它掀翻,乱踩一气。
缅甸督察和几名印度警察在发现那头象的地方等我。我听到一声惊恐的喊叫:“走开!孩子!马上给我走开!”这时我见到一个老妇人手中拿着一根树枝从一所竹屋的后面出来,使劲地赶着一群赤身裸体的孩童。后面跟着另外一些妇女,嘴上啧啧出声,表示惊恐;显然那里有什么东西不能让孩子们见到。我绕到竹屋的后边,看到一个男人的尸体躺在泥中。他是个印度人,一个黑皮肤的德拉维苦力。他们说那头象在屋子边上突然向他袭来,用鼻子把他捉住,一脚踩在他背上,把他压扁在地上。我一见到尸体,就马上派人到附近一个朋友家里去借一支打象的步枪来。派去的人几分钟后便带着一支步枪和五颗子弹回来,这中间有几个缅甸人来到,告诉我们,那头象就在下面的稻田里,只有几百码远。我一起步走,几乎全区的人都出动了。他们看到了步枪,都兴奋地叫喊说我要去打死那头象了。这使我隐隐约约地感到有些不安。我并没有打算打死那头象——我派人去把那支枪取来只不过是在必要的时候进行自卫而已——而且有一大群人跟在你后面总是令你有些精神紧张。
我大步下山,肩上扛着那支步枪,后面紧紧跟随着一群越来越多的人,看上去一定像个傻瓜,心中也感到自己成了一个傻瓜。到了山脚下,有一条铺了碎石子的路,那头象站在路边八码远的地方,左侧朝着我们。它一点也没有注意到群众的靠近。它把成捆的野草拔下来,在双膝上拍打,打干净了以后就送进嘴里。
我在碎石路上停了步。我一见到那头象就完全有把握知道不应该打死它。把一头能做工的象打死是桩很严重的事,这等于是捣毁一台昂贵的巨型机器,事情很明显,只要能够避免就要尽量避免。在那么一段距离之外,那头象安详地在嚼草,看上去像一头母牛一样没有危险。我当时想——我现在也这么想——它的发情大概已经过去了,因此它顶多就是漫无目的地在这一带闲逛,等驯象人回来逮住它。因此我决定从旁观察,看它不再撒野了,我就回去。
但是这时我回头看了一眼跟我来的人群。人越聚越多,至少已经有两千人了,把马路两头都远远地堵死了。我看着花花绿绿衣服上的一张张黄色的脸,这些脸都为了这一点看热闹的乐趣而现出兴奋的神情,大家都认定这头象必死无疑了。他们并不喜欢我,但是由于我手中有那支神奇的枪,我就值得一观了。我突然明白,我非得射杀那头大象不可。我可以感觉到他们两千个人的意志在不可抗拒地把我推向前。
就在这个档儿,就在我手中握着那支步枪站在那儿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白人在东方的统治的空虚和无用。我这个手中握着枪的白人,站在没有任何武装的本地群众面前,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一出戏的主角;但实际上我不过是身后这些黄脸的意志所推来推去的一个可笑的傀儡。我这时看到,一旦白人开始变成暴君,他就毁了自己的自由。他成了一个空虚的、装模作样的木头人,常见的白人老爷的角色。因为正是他的统治使得他一辈子要尽力锁住“土著”,因此在每一次紧急时刻,他非得做“土著”期望他做的事不可。他戴着面具,日子长了以后,他的脸按照面具长了起来,与面具吻合无间了。我非得射杀那头象不可,我在派人去取枪时就不可挽回地表示要这样做了。白人老爷的行为必须像个白人老爷;他必须表现出态度坚决,做事果断。手里握着枪,背后又有两千人跟着,到了这里又临阵胆怯,就此罢手,这可不行。大家都会笑话我,我整个一生,在东方的每一个白人的一生,都是长期奋斗的一生,是绝不能给人笑话的。
我扣扳机时,没有听到枪声,也没有感到后坐力——开枪的时候你总是不会感到的——但是我听到了群众顿时爆发出高兴的欢叫声。就在这个档儿,那头象神秘又可怕地变了样。它没有动,也没有倒下,但是它的身上的每一根线条都变了。它一下子变老了,全身萎缩,好像那颗子弹的可怕威力没有把它打得倒下,却使它僵死在那里了。经过很长时候,它终于四腿发软跪了下来。我朝原来的地方又开了一枪。它中了第二枪后还不肯瘫倒,虽然很迟缓,但还是努力要站起来,勉强地站着,四腿发软,脑袋耷拉。我开了第三枪。这一枪终于结果了它。
我站了起来,那些缅甸人早已抢在前面跑到田里去了。我终于再也无法忍受,离开了那里。后来听说它过了半个小时才死掉。缅甸人还没有等我走开就提着桶和篮子来了,据说到了下午他们已把它剥得只剩骨骼了。
事后我心中暗喜,那个苦力死得好,使我可以名正言顺地射死那头象,在法律上处于正确地位。我常常在想,别人知不知道,我射死那头象只是为了不想在大家面前显得像个傻瓜而已。
(《我为什么要写作》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年出版 董乐山/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