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电商宣称,美白、抗皱、祛痘……只需一片“医美面膜”或者“医用面膜”就能搞定。特别是“械字号面膜”,被很多年轻女性奉为“烂脸救星”的明星产品。
然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1月2日发布的《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中,明确表示并不存在所谓的“械字号面膜”概念。该文指出,所谓“械字号面膜”,其实是医用敷料,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医用敷料可以与创面直接或间接接触,具有吸收创面渗出液,支撑器官,防粘连或者为创面愈合提供适宜环境等医疗作用。
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医用敷料命名应当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要求,不得含有“美容”“保健”等词语,不得含有夸大适用范围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欺骗性的内容。因此,不存在“械字号面膜”的概念,医疗器械产品也不能以“面膜”作为其名称。此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提示,医用敷料应在其“适用范围”或“预期用途”允许的范围内,不能作为日常护肤产品长期使用。
除了“械字号面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化妆品科普:警惕面膜消费陷阱》一文中,还对当下流行的“妆字号面膜”进行了披露。
该文称,所谓的“妆字号面膜”,即按照化妆品管理的面膜产品,指涂或敷于人体皮肤表面,经一段时间后揭离、擦洗或保留,起到护理或清洁作用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化妆品不得宣称具有医疗作用,其标识不得标注夸大功能、虚假宣传等内容。一些面膜类化妆品,将产品宣称为“医学护肤品”“药妆”产品等,属于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均是违法宣传行为。
(《法制日报》7.23 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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