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大荒,有一度我对嘟柿非常感兴趣。原因在于没来北大荒之前,曾经看过林予的长篇小说《雁飞塞北》和林青的散文集《冰凌花》,两本书写的都是北大荒,都写到了嘟柿。来到北大荒的第一年春节,在老乡家过年,他拿出一罐子酒让我喝,告诉我是他自己用嘟柿酿的酒。我格外兴奋,一仰脖,喝尽满满一大盅。这种酒度数不高,微微发甜,带一点儿酸头儿,和葡萄酒比,是另一种说不出的味儿,觉得应该是属于北大荒的味儿。
起初,因为嘟柿中有个柿字,望文生义,我以为嘟柿和北京见过的柿子一样,是黄色的。老乡告诉我,嘟柿是黑紫色的,吃着并不好吃,一般都是用来酿酒;并告诉我这种野果,长在山地和老林子里。我所在的生产队在平原,是很难见到的。老乡安慰我说什么时候到完达山伐木,我带你去找嘟柿,那里的嘟柿多得很。可是,一连两年都没去完达山伐木,嘟柿只在遥远的梦中,一直躺在林予的小说和林青的散文里睡大觉。
一直到1971年,我被借调到兵团师部宣传队写节目。秋天,宣传队被拉到完达山下的一个连队体验生活。有一天吃饭的时候,我说起嘟柿,问宣传队里的人谁见过,大家都摇头,队上吹小号的一个北京知青对我说:我见过,那玩意儿在完达山里多的是,不稀罕。
我对他说:哪天你带我去找找嘟柿怎样?
他一扬手说: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宣传队有规定,不许大家私自进山,怕出危险,山上常有黑熊出没。休息天,吃过午饭,悄悄地溜出队里,他带我进山。虽说正是秋天树木色彩最五彩斑斓的时候,但越往里面走,越觉得完达山好大,林深草密,山风呼呼刮得林涛如啸,好风景让位给了担心。待会儿还能找到原路走回去吗?在北大荒的老林子里迷路,是常有的事。要是到了晚上还走不出来,月黑风高,再碰上黑瞎子,可就更可怕了。即使没出什么危险,让大家打着手电筒,举着马灯,进山来满世界找,这个丑也出大发了。
我忍不住,将这担心对小号手说了。他一摆手,对我说:你跟着我就踏踏实实把心放进肚子里,我在这一片老林子里走的次数多了,敢跟你吹这个牛吧——脚面水,平蹚!
看他胸有成竹的样子,我的心踏实了一些,问他怎么有这么大的把握,他告诉我:你看这里的每一棵树长得都相似,其实每一棵树跟咱们人一样,长得都不一样,都有它们各自不同的记号。每条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也有自己不同的记号。凭着这些记号,我就能找到回去的路。
这是一片灌木丛,扒拉开密密的草叶,终于看见了我思念已久的嘟柿,一颗颗,密匝匝地,长在叶子的上面,而不像葡萄缀在叶下。叶子烘托着嘟柿个个昂头向上,很有些芙蓉出水的劲头儿。只是,嘟柿的个头儿不大,比葡萄珠儿还小,比黄豆粒大一点儿有限,它椭圆形的叶子却很大,在这样大的叶子衬托下,它显得越发地弱小。这样的不起眼,让我有些失望,觉得辜负了我多年对它倾心的想象和向往。不过,它的颜色多少给我一点儿安慰,并不像老乡说的那样,是黑紫色,而是发蓝,不少是天蓝色,很明亮,甚至有些透明,皮薄薄的,一碰就会汁水四溢。没有成熟的,还有橙黄色甚至是微微发红的,摇曳在绿色的叶间,星星般闪烁。
小号手告诉我,这玩意儿越到秋深时候,颜色会越深,现在看颜色好看,但不好吃,经霜之后,颜色不那么明亮了,味道才酸甜可口。挂霜的嘟柿,像咱们老北京吃的红果蘸,样子和味儿都不一样呢!
我摘下几颗尝尝,果然不大好吃,有些发涩,还很酸。不过,我还是摘了好多,回去之后,学老乡也泡酒喝。不管怎么说,毕竟见到了嘟柿。北大荒的嘟柿!我想象、向往多年的嘟柿!
回去的路,显得近些,走得也快些。小号手说的没错,凭着林中的记号,那些树木,那些小路,那些花花草草,甚至那些野兽的蹄印,都仿佛是他的朋友,引领着他轻车熟路带我走下山,走出老林子。只是,我始终不知道在这样一片茂密的山林中,那些记号具体是些什么,都一一标记在哪里,仿佛那是对我屏蔽而唯独对他门户大开的秘境神域,是我不可见而唯独他可见可闻的魔咒或神谕。
流年似水,我离开北大荒已经近五十年了。如今,我知道嘟柿其实就是蓝莓。市场上,新鲜的蓝莓果司空见惯。只是,那些都是人工培植的蓝莓,野生的蓝莓,才叫嘟柿。如果达紫香可以作为北大荒花的代表,白桦林作为北大荒树的代表,乌拉草作为北大荒草的代表,嘟柿应该是北大荒野果当之无二的代表。
去年秋天,我在天坛,坐在双环亭的走廊里,画对面山坡上的小亭子,一个戴鸭舌帽的老头儿站在我身后看,一直看到我画完,我都合上画本,起身准备走了,他还站在那里,盯着我看。
他终于发话了:怎么,不认识我了?
我望着这位显得比我岁数还要大的老爷子,问道:您是......?
忘了?那年,我带你进完达山找嘟柿……
原来是小号手,我一把握住他的手。岁月无情,让他变得比我还显得一脸沧桑,我真的认不出来了。同样小五十年没见,我的变化一样的大,他是怎么一下子就认出我来的呢?
我把疑问告诉他,他呵呵笑道:我这个人没别的本事,就是记人记事记路记东西能耐大。是人是事是物,都有个自己的记号,你忘了在完达山,咱们是怎么进山找到嘟柿的,又是怎么出山回来的了?
我一拍脑门,连声说:没错,记号!记号!然后,我问他:那你说我的记号是什么?
他一指我的右眼角:你这儿有一道疤。
没错,那是到北大荒第二年春天播种的时候,播种机的划印器连接的铁链突然断裂,一下子打在我的右眼角上,缝了两针,幸好没打在眼睛上。这么个小小的记号,居然当初被他发现,能一直记到五十年后,也实在属于异禀,非一般人能有。
(《文汇报》7.14 肖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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