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媒体报道,深圳福田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其于7月4日晚与一男子在餐厅就餐时,被餐厅员工告知其饮品被该男子倒入粉末。
7月15日,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发出《警情通报》,称该案中的嫌疑男子赵某涉嫌强奸,已被警方刑拘。通报中,警方还表示,在加大治安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对该案中挺身而出、密切协作,及时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餐厅员工表示赞赏,感谢他们为维护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作出的努力。
“倡导和鼓励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是警方通报中很容易被忽略,但又很有新意的表述。餐厅员工的见义勇为、见义智为,或许是我们在这一事件中最值得反思和学习的。
首先,见义勇为的思想前提是义所当为的道德担当。现实中,遇到别人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明哲保身、袖手旁观的人不少。说到底还是因为道德担当的缺失。网友对保护女顾客的餐厅员工和店主给予广泛热烈的赞扬,就是对人性冷漠的贬斥,对道德担当的欢迎。
其次,我们更要学习涉事餐厅员工的见义智为。缺乏“智为”的“勇为”,可能达不到救人的目的,更难以实现让不法分子受到法律追究的目的。
涉事员工的做法“智”在何处?一是冷静理性。不但妥善保护了女顾客,而且没有惊动心怀歹意的不法分子,为女顾客举报和警方介入留出了余地。二是有法律意识和证据意识。店家不但巧妙留下了犯罪的直接物证,而且更有店内视频为证。如此周全,堪称见义智为的标杆。
(《检察日报》7.17 郑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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