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基建对稳投资、稳增长和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作用。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创业就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在信息、数字与智能等新兴产业领域有着自身优势。如何发挥好政府性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鼓励有意愿有实力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参与,让新基建投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模式,需要不断探索。
历史经验表明,各级政府一跃而上发展“传统基建”或者某一产业时,往往容易引发产能过剩凸显、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加剧、挤出民间投资等问题。因此,在发展新基建过程中,应未雨绸缪,谨防老问题特别是挤出民间投资的出现,充分发挥民间投资的作用。
虽然新基建的投资规模相比传统基建偏小,但是与一般的生产经营活动相比,投资规模仍然较大、周期仍然较长,因此,需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新基建发展初期,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尤为重要,但要避免出现以往政府部门在传统基建领域的主导地位。对比传统基建,新基建具有技术含量高、升级速度快、商业模式相对不成熟等特点,必须与市场、企业的需求耦合,因此,新基建更应由市场来主导。同时,虽然新基建与传统基建同样具备较强的公共产品特性,但其建设和发展的核心在于技术创新,而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因而需要更多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参与进来。
在新基建建设进程中,政府主要是发挥规划引领、项目引领与资金引领的作用,大量具体的建设工作,必须充分调动和依靠民间投资。因此,要真正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打破“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等现象,消除进入障碍,让民间资本可以更加畅通地参与到新基建领域。同时,进一步明确民间资本的回报机制,激活投资活力和动力。
(《学习时报》7.15 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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