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域和私域的界限不清,近年来,一些社会纠纷和违法行为一度成为热点事件,引发议论。例如,2019年国庆节期间,有两人在杭州西湖的岳王亭石柱上面刻字,有一个人还想把岳飞的《满江红》刻下来,而且用的是实名。通常,媒体、学者、公众把这样的行为解释为“不文明行为”或者“不道德行为”。固然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最主要的是这些行为人没有公域和私域的界限和意识。
从管理者来讲,也缺乏公域和私域的界限和意识,不恰当地对私人生活过度干预,对原本属于私人生活、私人领域问题,管理者用行政强制性手段进行干预。较为典型的,如在乡村和基层社会治理中,对于婚丧嫁娶这样一些原本属于民间习俗的问题,却采取强行的制度性规定。
中国社会公域和私域界限缺失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也因为我们没有在公共生活过程中养成有意识的、理性的自觉认识和判断。漫长的中国历史是“家国一体”“家国同构”的历史。《诗经·小雅·北山》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乃君王所有,中国封建社会是“家天下”的统治。汉字的“国家”被有些人解释成“家是国,国是家”,国和家是分不开的。
我们需要对现代国人的公私观念进行反思。家国不分,作为一种爱国主义的教育和宣传具有正当性,但是从社会管理和公民生活的有序化、秩序化、法治化来讲,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间应该是有界限的。这样一个理念的确立,有助于防止诸如上述事件的发生,有助于社会生活的有序化运行和法治化社会秩序的建立。
(《中国社会科学报》6.24 刘作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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