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意见》再次强调了分配的重要性,指出了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方向。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原则,对于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意见》指出,“坚持多劳多得,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为此,必须明确:其一,财富的分配是深受社会制度影响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分配原则应当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可以部分人先富,但目的是共同富裕。其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形成的分配差距不会太大;以按资分配为主体,由于继承及累积效应,必然会出现两极分化。其三,在分配问题上同样必须坚持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政府干预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是马克思所讲的国民收入中完整的劳动报酬。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有两个过程存在着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可能性。一个是资本和劳动共同分割国民收入的过程,另一个是众多的、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共同分割劳动报酬的过程。
先讨论资本和劳动共同分割国民收入的过程中,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其一,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就是指在资本和劳动共同分割国民收入时,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在劳动力的供给小于需求时,一般可以通过供求机制去实现这一目的;在劳动力的供给大于需求时,则需要政府通过“看得见的手”来保证劳动者得到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尤其要避免资本在分割国民收入时出现侵占劳动报酬的情况。其二,政府在制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时,要同时制订劳动报酬的增长计划,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的同步提高,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其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制度,例如医疗卫生、基础教育,也是劳动者为社会所做贡献中的一部分内容。其四,就业是获得劳动收入的前提,为此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实行最广泛、最有效的就业政策。需要说明的是,参与分割劳动者为社会所做贡献的,不仅有资本、土地等要素,还有政府的各项所得。资本要用于扩大生产规模,要用于创新,但资本所得必须保留在合理范围内。政府可以通过精兵简政提高效率,减少在分割中的占比。
再来看众多的、不同层次的劳动者共同分割劳动报酬的过程。这一分配过程应当遵循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意见》中关于“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精神。为此,一是重视提高实体经济部门劳动者的报酬。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稳健发展的基础,必须在劳动报酬方面给予肯定,使这些生产性劳动的劳动岗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二是关于企业高管们不合理的年薪。托马斯·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指出,企业高管的天价年薪是两极分化的新现象,高管们的特殊贡献实际上很难计算,他们之所以能获得天价年薪,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有权决定自己的薪酬。从理论上讲,国企高管本身是一级干部,以干部薪酬的方式给其发放工资有其合理性。其三,给特殊岗位上的劳动者以充分的关注,例如医护人员、科技工作者等,应通过有足够吸引力的工资标准,使他们的服务和创新成果得到市场的充分肯定。
(《光明日报》6.23 李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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