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三国外长发表了一个关于涉港国安法的联合声明以配合美国,他们还时不时呼应美国疫情期间的“甩锅”言论。那么,是什么力量让这些国家心甘情愿配合美国呢?
这就涉及一个关键的统治工具——“五眼联盟”。
“五眼联盟”是一个怎样的组织?这个词其实是一个非正式称呼,是指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5国政府的情报共享机制。这个机制在二战后建立,此后,这5国便通过秘密合作的方式,利用电子监听和后来新增的秘密网络窃取世界其他各国情报。
这个共同窃听和情报交流的机制非常强大,而且高度保密。除了这5个国家之外,就算是其他美国盟国领导人的机密甚至个人隐私也跑不掉。根据2013年美国前防务承包商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披露的文件,“棱镜”计划即属“五眼联盟”的项目之一,该计划专门窃听了德国总理默克尔、时任法国总统奥朗德、日本首相安倍晋三等35个国家领导人的电话、电子邮件等等。
组建和维持“五眼联盟”,美国有自己的现实考虑。5个国家文化和历史传统相似,容易有共识,也方便沟通;再次,这几个国家都是发达国家,不会成为美国甩不开的沉重包袱。
还有非常重要的一点,他们的地理位置分布很合理。英国居于北大西洋北段,掌控连接北美和欧洲的要冲,这对于美国拉西欧国家对抗前苏联的战略地缘意义重大;加拿大直接隔着北冰洋面对前苏联,要想监控前苏联,这里再便利不过了;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不但身处南半球,而且居于大洋中间,必要时可以作为美国向亚太反扑的战略跳板。美国通过“五眼联盟”控制盟友们,再通过其同盟体系(北约,G7等)试图控制世界。
紧跟美国肯定有好处,但并非没有代价。英国交出了霸主宝座,而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交出的则是部分主权。“孟晚舟事件”就是很明显的例子。
有人认为,“孟晚舟事件”是个法律问题,“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司法机构“独立”做出的判断。这个说法忽略或者掩盖了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加拿大的司法机构是否有理由扣押并审判孟晚舟?
孟晚舟跟SKYCOM公司的关系,还有华为跟SKYCOM公司的关系到底如何,那都是发生在伊朗、香港的事情,加拿大和美国的司法机构为何有权管辖?美国法院可以自说自话定一个“长臂管辖”,但如果加拿大法院对美国的说法根本不认同,还谈什么“双重犯罪”的“独立”判决?
说到底,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独立”也是在承认美国“长臂管辖”原则之下的,或者说加拿大的司法体系“独立”于加拿大政府,但是不“独立”于美国的司法体系。
尽管作为“五眼联盟”的成员交出了部分国家主权,可以最大程度逃脱被美国打压的境遇,过了半个多世纪的安稳日子。但是“花无百日红”,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这些国家未来会怎么样就不好说了。一个患了“焦虑症”的美国,其强烈的孤立主义、保护主义倾向及零和思维正越来越深地伤害到其盟友的利益。德国国际政治学者奥利弗·福克斯认为,“五眼”实际上就是“1只大眼+4只小眼”,美国是绝对主角,但“4只小眼”并不愿再百分百地服从,只是目前仍无法脱离美国的掌控。
(侠客岛 6.13 千里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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