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通过审议,其中提出见义勇为奖励标准为1万元至100万元,保安员、辅警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也纳入奖励范畴。
在部分人看来,这是以金钱物质为回报,“低估”了道德。然而在现实中,见义勇为面临复杂情境,扶危济困可能连带陷入险境。若无视风险,刻意拔高道德,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则会摧毁美德的现实根基。
作为制度设计,广州市出台办法将保障“固定”下来,比如见义勇为行为谁来认定,认定之后哪些主体实施奖励,整个过程如何统筹,为见义勇为受伤人员开辟救助救援“绿色通道”,规定因见义勇为造成的误工可视同出勤。
而针对保安、辅警、治安联防员、交通协管员等群体,虽然存在约定义务,但他们更多是负责协调,不等同于警察、应急救援队伍,其处置风险能力也受到限制。因此,他们在处置危机时的责任也是相对有限的。
出台奖励和保障办法,将见义勇为从单纯的道德评价中拉出来,呼应了现实需要。将“救不救”转化为“怎么救”,旨在提倡量力智为,有效施援。
(《中国青年报》6.3 白毅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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