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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6月02日 星期二

    “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 文摘报 》( 2020年06月02日   05 版)

        金 平

        今年全国两会上,各界期盼已久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全国人代会审议。新中国首部民法典呼之欲出,中国将迎来“民法典时代”。而金平是目前唯一健在的参加了我国前三次民法典起草的专家组成员。

        “民法典是我这一生的执念。”金平说,能在有生之年看到民法典颁布,自己深感欣慰。“我的这一生,从大别山贫苦家庭的一个放牛娃,到有机会上学改变命运,再到与民法结缘,三次参加民法典起草,再到一辈子教书育人,仿佛就是在给新中国法律发展史做注——只有共产党才能给中国以法治,也只有这个时代才能产生民法典。”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颁布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随即全国人大开展以宪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几部治国理政关键性大法的工作,民法与刑法相关起草工作也于当年启动。

        金平记得那次起草民法典的办公地点在中南海,与周总理的办公室相隔不远,挨着宋庆龄办公室。那个时期,成立不久的新中国百废待兴,生活还很艰苦。虽然在中南海工作,但食堂冬天总是吃大白菜烩豆腐。“我们在食堂吃饭时,常能看见周总理,总理还主动过来询问我们的生活,关心我们的工作。”

        经过两年多的紧张工作,1956年12月,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征求意见稿成形,计四编433条。然而,正当工作组四处就意见稿征求意见时,“反右”运动开始,第一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就此搁置。

        1962年,经济建设开始复苏,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被提上议程。

        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了以全国人大法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常委会副秘书长武新宇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孙亚明领衔的工作班子,开始第二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金平受邀再次北上,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法律室的主持下,继续从事民法起草工作。

        金平说:“1964年下半年完成了民法草案试拟稿,并铅印成册。这个草案共三编24章262条。1965年2月,我从北京回到重庆的家里过春节,并准备节后出去做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然而,时近‘文化大革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一次中断。”

        1979年,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金平又一次受邀到北京参加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并担任所有权分组的负责人。

        “经过10个月的辛勤工作,1980年8月,大家草拟出了一个民法草案‘试拟稿’,并开始向部分经济单位和政法部门征求意见。后来我们又修改了三次,到1982年5月形成了第四稿。”

        当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社会经济、生活都处在急剧变动之中,民法典所涉及的内容广泛而复杂,最终中央决定,以“改批发为零售”的思路,采取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办法,针对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先制定一个民法大纲。这就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次民法典的编纂也随之再次搁置。

        至第三次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搁置,曾经那个32岁初出茅庐的金平,已经成为60多岁的老者。回看这三次立法活动,金平说虽然可惜,留下了他一生的遗憾,但并不是没有收获的。

        “真理会越辩越明,法学体系的成熟还需要实践的积累,三次立法活动以法的视角证实了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为我国的民事立法积累了理论基础,培养了人才。”金平说,民法典从第一次到第三次,再到后来的第四次,在不少问题上学者们的讨论非常激烈,也代表了那个时期社会上不同思想的交锋。

        回顾整个新中国有关民法典的立法活动,金平说制定颁布一部在世界范围内都有重要影响力,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法典,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最主要的包括稳定和平的社会环境,强有力的党的领导,市场经济充分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及法学实践有了相当丰厚的积淀。“前三次之所以失败,就是缺失这样那样的关键条件,中国只有发展到了当下这个时代,才具备了民法典颁布的所有必需条件。”金平说。

        (《新华每日电讯》5.24 陈国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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