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文体相比,侦探小说其实是一种现代发明。它的前身是哥特小说,比如吸血鬼系列小说。哥特小说的一个特点是常常渲染一些不可思议的现象或者某种怪物。
随着19世纪现代科学的发展,测谎仪、指纹鉴定在法医学中被广泛应用,摄影术也越来越成熟。人们发现这些不可思议的事物其实是可以被解释的,“侦探”的角色随之诞生。侦探往往代表着能够解释现代科学现象和理念的权威人士。
在侦探小说史中,可以看到不同类型侦探的演变。早期的侦探,比如福尔摩斯,属于“安乐椅侦探”。之所以称他们为“安乐椅侦探”,是因为他们搜集到证据以后,基本上就坐在书房里进行理性推理。比如美国作家爱伦·坡写过一个短篇叫《玛丽之死》,整个故事中,大侦探杜邦都是坐在书房里,每天靠读报纸连载来推测谁是真正的凶手。
侦探小说第一次来到中国是在1896年。当时,梁启超主编的《时务报》为了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的法律和习俗,在一年时间里刊载了4篇有关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当时,福尔摩斯的名字被翻译成“呵尔唔斯”。
然而,当时中国的读者从来没读过侦探小说,他们对于犯罪文学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包公案等古代公案上。所以,为了迁就读者的阅读习惯,翻译者把福尔摩斯故事按照古代公案故事的模式做了一些修改。
当时《时务报》上刊登的“呵尔唔斯”小说,其中有一篇被译成《继父诳女破案》。“诳”是欺骗的意思。从标题中可以看出,这个故事已经“剧透”了。
晚清时期,西方侦探小说在中国非常流行。有学者曾经统计,那个时候大概一共翻译了1000余部西方小说,其中一半以上都是侦探小说。
为什么晚清读者喜欢读西方侦探小说呢?
一些读者被小说中的新奇事物所吸引。比如,福尔摩斯外出取证,他有时候是坐地铁去的——当时的伦敦已经有地铁了。还有,福尔摩斯在探访证人的时候,有的证人在读《泰晤士报》,有的证人在看天文望远镜,这些都是当时比较新鲜的事物。而法国的侦探小说里,还有对化装舞会的描写,晚清的读者自然觉得十分新奇。
还有一些读者被西方侦探小说中的悬念所吸引。一些知识分子觉得,西方侦探小说里那种理性的、讲求证据的破案方法,与中国古代的断案方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于西方侦探小说在当时十分流行,它影响或者说刺激了很多中国文人,使他们不自觉地将西方的侦探小说元素融入传统的中国小说,创作出了一些有本土特色的侦探小说。
刘鹗的《老残游记》就是其中之一。刘鹗是晚清有名的小说家。《老残游记》讲一个叫老残的江湖游医,在义和团运动结束后去山东各地游览,看到的各种景象。这本书的体裁比较杂,其中一部分是游记,一部分是小说,还带有公案和侦探小说的元素。
这本书的第十五回到第二十回,讲了一个案子。说的是有一家13口人,吃了含砒霜的月饼后不省人事。因为月饼是他家的媳妇买的,所以她成了唯一的犯罪嫌疑人。当时审案的官员对她严刑逼供,但她坚决不认罪,于是老残自告奋勇来审这个案子。
在书里,老残被称为“福尔摩斯”,这可能是“福尔摩斯”这个词第一次在中国小说里出现。老残按照西方侦探的推断方法抓获了凶手。但故事并没有结束。老残在抓获凶手后发现,这13口人原来没有死,他们只是在沉睡。于是,老残经过千辛万苦,在华山的一个山洞里找到了一种叫“返魂香”的解药,最终使全家人醒了过来。这个情节与西方侦探小说只是单纯的破案有很大的不同。
(《解放日报》5.4 魏艳 徐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