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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4月16日 星期四

    以家庭为单位缴税行不行

    《 文摘报 》( 2020年04月16日   01 版)

        个人所得税首次启用年度汇算,关系到每一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而备受关注。近日不少网友晒出退税后的“惊喜”,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也有人发现,自己还得去补缴。

        尽管此次税改推出专项扣除,被众多网友叫好,但天津市民陈罡(化名)更期待的是真正“以家庭为单位”来进行个税的年度汇算。他认为,个税改革后,应进一步改成“合并全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他现在的综合所得年收入大约在15万元到18万元之间,这说明他的“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可能需要办理补税,“但如果这份总收入平摊到夫妻两人身上分别交税,那么需要缴纳的金额肯定大大降低”。有不少情况相似的网友也在呼吁:“强烈建议家庭计税,才公平!”

        其实,在每年全国两会,不少人大代表提议,要考虑到家庭人均所得,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算标准。综合所得税按照三口之家为单位,可分摊成本,使税赋更加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表示,随着“二孩”放开,工薪阶层的养老和生育负担都在急速加重,建议个税征缴下一步应考虑以家庭为单位,能切实减轻工薪阶层负担、促进生育意愿、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再分配的合理化。

        (《中国青年报》4.10 胡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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