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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3月17日 星期二

    彻底斩断“梅姨”的黑手

    沈彬 《 文摘报 》( 2020年03月17日   02 版)

        【说法】 

        近日,“梅姨案”又火了。15年前被拐走、并经她转卖的少年申聪,终于被找到,亲人得以团圆。至今还没有落网的“梅姨”,成为全社会打拐的一个符号性人物。公众想知道,到底怎样才能彻底铲除拐卖儿童的毒瘤,让“梅姨”不能再伸手?

        有刑法专家分析,我国现行的刑法对拐卖犯罪的量刑并不轻。拐卖儿童罪的最低刑期为五年有期徒刑,甚至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三年有期徒刑。而且,针对八种情节严重的拐卖儿童情形,刑法配置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另一方面,死刑本身也存在边际效用递减的问题,如果真的不区分犯罪在拐卖犯罪中的情节“一律死刑”,会使得国家惩罚犯罪过于依赖死刑,其他刑种的价值就会随之减弱,使得对人贩子的刑罚处于“无所加刑”的困境当中。

        因此,虽然必须强化对拐卖犯罪的惩罚,但不能指望重刑就能解决所有问题。据2015年最高法的相关披露:目前采取偷盗、强抢、诱骗方式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发案数量明显下降,大部分被拐儿童系被亲生父母出卖或遗弃,继而被“人贩子”收买、贩卖。

        所以,要杜绝贩卖儿童的情况,还要严惩不合格的父母,精准打击利用孕妇进行互联网贩婴、贩卖亲生骨肉等非典型“人贩子”。而这背后又和精准扶贫、治贫先治愚等社会问题息息相关。

        拐卖儿童是一种存在历史长久的犯罪行为,有着复杂的社会根源。当下,孩子越来越成为社会的核心关切,“梅姨”们的行为也引发普遍的社会谴责。要让“梅姨”不敢伸手,除了严刑峻法,还需要在打击“买方市场”、治理出生证乱象、教育“不合格父母”等方面共同发力。

        (《中国青年报》3.11 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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