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对于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的物种和农业农村部公告的水产新品种,要按照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管理。中华鳖、乌龟等列入上述水生动物相关名录的两栖爬行类动物,按照水生动物管理,这意味着将不被列入禁食范围。
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各地农业农村(渔业)部门贯彻落实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
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工繁育的动物哪些允许食用、哪些禁止食用。对此,北京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时坤5日说,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不存在网传的“黑白名单”。
时坤解释说,一是决定明确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这表明,人工养殖的动物只要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就可以按其规定的方向进行利用。列明为食用的,就允许食用。二是决定明确除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外,其他水生动物没有列入禁止食用范围,其管理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新华每日电讯》3.6 于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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