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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20年03月12日 星期四

    用医保改革托起“病有所医,疫有所防”

    《 文摘报 》( 2020年03月12日   01 版)

        3月5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外公布。这被认为是中国自1998年“44号文”建立医保制度以来级别最高的医保相关文件;又因意见深入涉及整个“三医联动”改革,为医保制度改革的多个领域规划出具体路径,也被解读成能为未来10年中国医改定调的纲领性文件。

        在当前抗疫背景下,不少制度设计也凸显了其现实针对性——这不止是针对单次疫情,而是站在更长时间和历史维度,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医疗保障问题做出了安排。

        可以看到,文件有不少新提法,比如将“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列为一项重要内容,提出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实施大数据实时动态智能监控等;有的内容此前虽常提及,却至今尚未落实。如今,这一系列举措集中推出,改革的力度和决心也可窥斑见豹。

        拿意见提出的“强化基层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来说,此次疫情就凸显了此举的必要性。

        疫情防控过程中,大量的信息采集和疫情监测任务,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以前被冷落的社区诊所被充分调动起来,显示出基层全科医疗服务的重要价值。而异地看病即时结算不再仅是一项惠民政策,而已成防疫“一盘棋”的重要一环。

        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也是意见中的亮点。如何在疫情后保持网上诊疗的热度,让互联网为医保改革赋能,除了从业人员需努力外,医保基金的作用也不容低估,将更多“互联网+医疗”项目纳入报销目录,可助推其发展壮大。

        抗疫期间,医保基金随疫而动,推出了一系列临时性政策,其中有不少值得保留。

        出于防疫需要,医保基金大幅减免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慢性病单次开药打破数量约束、看病不再限于个人定点机构,可以避免患者多次看病和舍近求远。这些做法对防疫有利,今后也同样便民,值得纳入医保改革视野加以思考。

        (《新京报》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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