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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小区分红不该是稀缺风景

    《 文摘报 》( 2019年12月19日   01 版)

        近日,杭州某小区拿出了120万元的经营性收入来给业主们分红,每户可分得超1000元。这120万元是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性收入,一部分来自商铺租金,一部分来自地下车位的租金。

        看到这个“别人家的小区”,很多人羡慕不已。其实。这不是物业善心大发,而是业主固有权利。根据物权法,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小区道路、外墙、电梯等共有部分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收益,当然归产权人,也就是广大业主。而物业只是接受业主委托,并无收益权。

        对于物业来说,收益主要来自两部分,一是物业费,二是共有部分收益。这些年来物业费一涨再涨。而共有部分,且不说小区车位出租就是一笔庞大收入,就拿公共区域广告来说,也是一笔不菲收入。运作得好,会是一块“肥肉”。

        可是真要走近物业公司,钻进耳朵里的基本都是“穷穷穷”。很多小区真的没钱吗?或者真的挣不到钱吗?从收入上讲,现在新业态竞相涌现,只要肯动脑筋,肯定大有作为。而且事实上,不少小区都引进了新业态,可是这些项目在账面上却看不到什么收入。从支出上讲,很多费用合理吗?曾经看过一个小区,每年几十万元把绿化外包,这么多年,却没有一棵新树进小区。这里面的故事太多。

        从媒体报道的几家分红小区来看,情况不一,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都有一个相对有为的业委会。如果把业委会普遍成立起来,使其充分发挥作用,全面融入到物业管理的方方面面,“小区分红”将不会成为稀缺的风景。

        (《中国青年报》12.16 毛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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