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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2月17日 星期二

    合理引导“飞刀医生”

    《 文摘报 》( 2019年12月17日   02 版)

        很多人说这是一起“农夫与蛇”的故事——前不久天坛医院的一位专家到山西某医院“飞刀”为一位患者进行神经外科支架植入手术,不料在收取患者事先约定的1万元“飞刀”费用时,被家属录像并举报,致使这位专家和该医院帮忙收钱转交的医生均被停职。

        “飞刀”,即有一技之长,业内口碑、医疗水平俱佳的医疗专家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到异地为患者实施医疗服务。这本是个你情我愿的过程,患者通过经济付出获得自己相对满意的医疗技术,医生则通过自己的医疗技术获得经济收入。

        从目前我国医疗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来看,“飞刀医生”的存在有一定的现实需求。但按照目前的制度规定,我国医生都有执业地点的限定,如医生未按照当地规定在固定地点行医,则属于非法行医。且按照相关规定,医生对“飞刀费”的收取并不合法,因此就有了新闻中患者举报“飞刀医生”的情况。此外,在不少公众看来,“飞刀费”也属于私下给医生的红包,会让医生忙于赚取眼前的利润而疏忽原单位的正常工作。

        那现行模式下,是否可以将“飞刀医生”纳入合法渠道?例如,是否可以让“飞刀”医疗行为作为特需医疗的一部分,允许其在规则范围内由“飞刀”医生自行定价?病人只需通过正常的医疗缴费手续将钱交付医院,由医院支付给“飞刀”专家,这样公开透明,也符合财务政策。与此同时,医院可加强对医生正常工作时间内的考核,确保其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市场应该是最好的指挥棒,能非常清晰地反映社会的总体需求。对于“飞刀医生”这样的需求,不必忙着制止,可以试着找到其中的合理因素,正确引导和管理,让大多数人受益。

        (光明网 12.10 郑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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