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印发《空气污染(霾)人群健康防护指南》,其中提出,老幼孕等敏感人群、慢性病患者以及长期户外作业人员为霾污染防护三类重点人群,建议中小学、幼儿园配置空气净化器,尽量降低PM2.5浓度。
这是顺应民意、保护孩子健康的有力举措,但在此基础上,还需出台细则规范学校配置空气净化器。首先,哪些城市学校应该配置空气净化器要明确。因为各个城市每年的雾霾天数、严重程度不一样,未必每个学校都要配置。其次,应该明确财政补贴责任。最好不要让家长集资配置空气净化器,因为有的家长同意,有的不同意,配置空气净化器就会不统一。而且,家长集资购买还有处置等后遗症。第三,应该明确空气净化器使用条件和维修维护等职责,做到科学使用,避免浪费。同时,还应该就采购等方面进行规范。
保护孩子健康有很大的可提升空间,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和学校,应当认真考虑这一建议,积极部署筹措实施。
(《北京青年报》12.11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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