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宁乡市殡仪馆发通知“停止为自带骨灰盒丧属提供承接和装灰服务”,引发广泛争议。目前,当地已对殡仪馆支部书记和馆长停职调查,并责令宁乡市纪委对“天价”骨灰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介入调查,上述通知也已被责令撤销。
根据2012年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并适时调整。作为基本服务之一,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盒应该秉持“非营利原则”进行定价。
但是,涉事殡仪馆提供的骨灰盒,高达14800元的价格与150%左右的利润率,足以让人心生疑窦:这不是在提供公益服务,反而更像是牟利行为。而去年该殡仪馆仅售骨灰盒一项业务就实现了500多万元的营业额,也足以为此提供佐证。而“禁止丧属自带骨灰盒”,丧属便只能从殡仪馆购买价格更贵的骨灰盒,这也直接违反了前述《指导意见》“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的规定。
传统中国讲“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在殡仪馆火化,代表着逝者最后的尊严。舆论直指涉事殡仪馆禁止自带骨灰盒背后可能涉嫌垄断经营与利益输送,而本质上,这是由殡葬行业公益与市场定位纠葛不清造成的。
自2012年以来,我国殡葬服务业不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额外增选项目,但是,对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必需的基本殡葬服务,还是坚持公益化运营,主要由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管理。但是,改革在一些地方的推行中却变了味儿。
一方面,一些地方主管部门利用行政审批权力保护个别殡仪馆的利益,造成事实上的垄断。甚至,一些民政部门干脆“近水楼台先得月”,直接参与到殡仪馆的经营中,“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导致政企不分;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秉持垄断之下的公益原则,定价不透明且随意“市场”化,由此,天价殡仪服务乱象层出不穷。
宁乡市殡仪馆禁止自带骨灰盒,只是地方殡葬行业管理体系不清晰的又一病症。当地固然要彻查这背后有无利益输送,但还是要从根本上贯彻殡葬改革公益与市场两分原则,找准病灶,精准发力,疏通殡葬服务管理的体制机制纠葛,让殡仪馆回归公益本色。如此,才能让殡仪馆重拾对逝者的敬畏,对民生的敬畏。
(新京报网 12.7 社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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