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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9年12月03日 星期二

    湖南“操场埋尸案”已彻底查清

    《 文摘报 》( 2019年12月03日   03 版)

      日前,备受关注的历史积案湖南怀化新晃“操场埋尸案”(邓世平被杀案)已经彻底查清,新华社刊发调查细节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

        新晃“操场埋尸案”查办情况

      经查,2001年,新晃县下岗职工杜少平采取不正当手段,违规承建了新晃一中操场土建工程,并聘请罗光忠等人管理。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对代表校方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邓世平产生不满,怀恨在心,于2003年1月22日伙同罗光忠将邓世平杀害,将尸体掩埋于新晃一中操场一土坑内。案发后,时任新晃一中校长黄炳松(杜少平舅舅)为掩盖杜少平的杀人犯罪事实,多方请托、拉拢腐蚀相关公职人员,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军(杜少平同学)等人接受请托,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导致该案长期未能侦破。杜少平、罗光忠到案后,对杀害邓世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2人均被依法逮捕,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查办情况

      该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涉及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均被严肃处理。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查办情况

      经查,从2008年起,杜少平纠集姚才林、杨松、杨华、江少军等人,在新晃县晃州镇、扶罗镇等地非法放贷、暴力催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共同故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13起,形成了以杜少平为首的涉恶犯罪团伙。该涉恶犯罪团伙13名成员,均被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有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操场埋尸案”人们为何震惊 

      从一段视频揭开“操场埋尸案”始,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就一直处于舆论的聚光灯之下。这起案件让人们震惊之处不仅仅是一个人被杀,不仅仅是杀人者的轻率随意及其作案手段的粗暴残忍,更是人死之后死者家属喊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无奈处境,更是死者家属在报案之后、甚至把怀疑埋尸的地点都提出之后,不止一个政府部门的麻木、推诿、卸责和无动于衷。16年,这个数字,这个长度,其跨度3届党委、4届政府,足以使任何疏忽、不当、无意的遁词无法脱口。

      而今真相大白,人们对此案更是“细思极恐”:在那些政府部门的麻木、推诿、卸责和无动于衷的背后,竟还隐藏着让杀人者平安无事、让追究者永难遂愿的腐败链条。正是这个用不当利益和死者鲜血润滑的链条,让每一个公众莫名惊诧。保护伞揭露之时,我们不难算出其中的力量对比,死者家属对抗的不仅是凶手,更是裁判——公安、刑侦,甚至还有肩负法律监督职能的怀化市检察院。一县职能部门的整体沦陷,超出了人们对政治生态和社会治理的认知底线。

      如果不是这件16年的陈案被揭出查证,新晃看上去也并非是一个特别的地方,公、检、法、司机构健全,政府机关运转如常,然而,谁能想到,这其中的腐败分子为了一己私利就公然让一个公民消失于世,又沆瀣一气联手捂住真相。这样的事情,放在影视剧情里,得用多少情节的铺陈才能使观众信以为真。

      人们注意到,在本轮扫黑除恶中,邓世平案终得沉冤昭雪。但这种正义实现方式偶然性太高,复制模仿的社会代价太大。因而在揭开埋尸案真相之余,我们更要汲取教训,思考如何在正常社会环境里,在法定的程序内为公民提供一条安全和自救的畅通途径,防止类似悲剧重现。

      (新华社、光明日报客户端11.27、28 张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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