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提出,“优化生育政策,提高人口质量”。“优化生育”这一新提法意味着计划生育和人口控制的旧时代即将落幕,优化生育和人口优化的新时代即将开启。优化生育的内涵至少包含了生育决策的优化、生育过程的优化和生育结果的优化。
首先,是生育决策的优化。就人口与国家的关系而言,人口是社会生活的主体,是社会生存的基础,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我国人口就慢慢滑入负能量十分隐蔽的低生育陷阱。在社会各界对低生育逐渐达成共识的今天,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显然已完全不合时宜,而是应该结合新的情势迅速实现生育的优化。
生育决策的优化包括:其一,恢复生育决策的本来面目和基本逻辑。生育具有双重属性,即工具性(如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和人文性(如天伦之乐、人类偏好),我们既要重视生育之用,也要重视生育之好。我认为,现行生育政策完善的方向是,从国家决策、代理决策和集中决策转向家庭决策、自主决策和分散决策。可以预期,国家和政府主动承担起促进性与生殖健康、生育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责任和义务,是优化生育政策的核心取向。
其二,生育不等于生殖,生育归根到底是关乎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理性社会行为,在低生育时代需要强大的政策支持和正确的社会引导。
其三,优化生育决策包含了引导和帮助国人科学、理性决策适度生育的含义,即社会要倡导和支持适龄、适时、适量的生育。
其次,生育过程的优化是指从结婚成家到生儿育女的生命历程中要努力确保优婚优孕。这方面政策优化的诉求是提高婚姻质量,包括婚姻的稳定性、抗压性、凝聚力以及和谐度,降低离婚率。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加强优孕指导,确保孕妇健康。
再次,生育结果的优化一般是指优生优育,在大生育框架里还包括全生命历程的优成优才。确保母婴健康、生殖健康和出生质量,降低高龄产妇分娩率、出生缺陷发生率,从优生优育到优成优才,关注人口发展的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提高每一轮出生人口的成才率,强化生育优化完整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
(《北京日报》11.18 穆光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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