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是文化的一部分,毋庸置疑。但什么叫文化?一般认为,“文化”乃是“人文化成”一语的缩写。
民俗是自然规律和文明道理在生活中的“形象化”,饮食男女、生老病死,无不被“文而化之”。也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总有一些超乎肉体的精神性的东西,它们以某种偶像、节日、仪规、禁忌、图形等等形式存在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散发出某种精神的力量,对人们的道德、言行、审美、价值观等进行潜移默“化”,甚至可以渲染着一个时代的文化氛围,一定程度上塑造出一个地域的、民族的文化性格。
民俗文化有明显的时代性、地域性,同一个节日在不同的地域传播,总会有大大小小的不同。但是就影响力而言,层级越高,就越带有超越性和高尚性。一村一落的民俗,只要满足普通人六畜兴旺、五谷丰登、老少平安的基本愿望就可以了。一省一市一个国家的民俗,就必然要承担起更为普适的、包容的、美好的社会责任。民俗出自于俗,却最终指向雅,包含着从平庸生活中超拔出来的向上的渴望。
而那些打着民俗旗号的“伪民俗”,是功利主义、拜金主义和投机取巧思想在作祟。那些为了旅游开发编造出来的故事,为了满足违章开车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而生造“车神”,为了贪污腐败不被发现而求菩萨保佑,为了迎合财色双收的低俗愿望而“创造”出一个裸女坐怀的财神像……都属于上不得台面的伪民俗、恶民俗、丑民俗,是走向了“文化”反面的精神霉菌。
真正的民俗是在民间自发生成的,永远处在不断传播,不断升华、丰富、美化的动态过程中。伪民俗是负面的文化,有害的文化,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不会给这种糟粕留下存在的空间。
(《光明日报》10.20 刘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