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欺凌行为亟需立法规制
谭笑珉在2019年第4期《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上说,中小学生欺凌行为频现的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立法存在着碎片化、可操作性较差以及各相关部门之间在齐抓共管的方面未能形成有效的合力等。为了防止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中小学生欺凌行为规制法》,建立完善的欺凌行为预防和救济机制,建立健全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
生态环境法要能保障公众健康
朱炳成在2019年第5期《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说,近年来,环境污染导致的公众健康损害愈发突出,环境健康问题频繁发生,暴露出我国环境法治体系建设过程中公众健康保障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为此建立起面向公众健康保障的环境法律规制机制显得尤为重要。面对复杂多元的环境问题,单纯依靠公权力的作用已难以实现环境法律规制目标。随着公众环境保护参与意识的增强和市场型环境规制手段的兴起,在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下,实现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就成为实现环境法律规制目标的应然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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